1)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除场地吹填、跑办前期手续外,没有进行任何经济业务、土地开发等工作,目前产权清晰、场地完整、保护措施齐全,不存在任何历史遗留问题。
2)太仓市政府为本项目发展预留相邻605亩土地,若项目得到开发,太仓市政府承诺以19万每亩的价格转让给标的公司。标的公司为此曾预付给太仓市政府1000万元作为605亩土地的预付款。
3)标的公司拥有一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登记面积为1056599.9平方米(约1585亩),取得日期2006年2月23日,终止日期为2054年3月15日。
4)土地位于江苏省太仓市的沿江港口开发区,厂址位置在太海汽渡上游,钱泾口和新泾口之间,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距太仓市中心28公里,地属璜泾镇。规划可利用长江岸线1380米,通航水深-12.5米。
5)当地政府对该地块的用途规划为港口用地,即码头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和辅助生产区等用地。并已具体规划为集装箱码头和堆场等。项目周边已建成万方码头、武港码头、国际集装箱码头、正和集装箱码头、美锦码头、长江石化码头等,项目地块比较稀缺,周边已无大型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