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的土地信息越详尽精准,土地信息排序越靠前,找到的人就会越多(例如:地块平整度,地块的在海拔高度,其他描述等); 地块平整度:良 地块所在海拔高度:厦门市东帝龙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山林地经营场所转让 公司及山林地权利转让金额:人民币150万 农场经营场所: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奥溪村(201亩)另附图 山林租赁期限: 经营场所山林地租赁期限约尚余约40年,租约至2057年07月31日(到期有优先续约权) 已审批通过的经营范围: 稻谷种植;小麦种植;玉米种植;其它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棉花种植;麻类种植;糖料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其它园艺作物种植;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种植;葡萄种植;柑橘类种植;香蕉等亚热带水果种植;其它水果种植;坚果种植;含油果种植;香料作物种植;茶及其它饮料作物种植;中药材种植;木材采运(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竹材采运;木竹材林产品采集;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内陆水产养殖(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项目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 目前情况:尚未开发(满山皆是美国杉) 经营场所山林地简介: 位处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奥溪村,此201亩紧邻着莲花山,有山有水,风景非常优美,水泥村公路延山而过,可申请电及水,海拔高约230米,坡地多于平地,邻着(张溪)水源充沛。 备注: (1) 含地上物(既林木)一并转让给买方 (2) 与村委约定之租金以付至2027年07月31日,第二次付款于2028年07月31日每亩每年13元(既26130元) ,第三次付款于2038年07月31日每亩每年16.9元(既33969元) ,第四次付款于2048年07月31日每亩每年21.97元(既44160元),未来40年权利之未付租金款104259元,由买家负担(买家若嫌麻烦可提前一次性付清给村委会) (3)可以,换法人改内资或注销东帝龙农场,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