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福州苍霞新城嘉和园2#.3#.6#.7#.9#楼连体一层19号店面、二层1号店面,共两层,位于福州市台江区隆平路44号,一层19号店面建筑面积73平方米,层高4米,二层1号店面建筑面积246.65平方米,层高3.3米,店面临街,位于隆平路旁,环境良好、交通便利、人流量大。平时归小区物业统一管理,承租户应按物业公司统一规定缴纳水电费及公摊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等费用(店面物业费:1元/米2,水:3.3元/吨,电:1.1元/度,)。
店面目前在租,租赁合同于2014年8月31日到期。
2、承租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经营范围:可以经营餐饮等(但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项目外,还不得经营夜总会、洗浴桑拿、按摩推拿等业态或类似业态的项目且不得有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危险品等危及安全的活动)。
4、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须报名成功并在竞价有效时间内应价,若不应价则视为放弃。原租户须在报名截止时点前主动向本中心书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