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15年9月2日公开发布的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11楼461平方米写字楼招租项目,现以下未成交标的招租条件不变(详见原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顺延,直至2015年10月26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11楼461平方米写字楼。
二、挂牌价:第一年租金28万元整。
三、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规定等
1、租赁期限:2年,自出租房交付标的物并与承租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写字楼、办公室,禁止高危、高污染、高爆行业;
3.租金支付方式:每个季度的季初一周内支付当季租金(三个月租金);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原公告链接:http://fj3091.com/ContractRentdetail.asp?id=2204
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