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位于佛冈县石角镇,属于个人所有。合同面积20亩,实际使用面积35亩—40亩。设施设备相对完善:有水电(二相电)已拉好,地上长了些杂草杂树。交通方便:开车可以到达果园,离252省道2、3公里,到106国道有7、8公里,租期还有46年,租金400元/年,转让费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