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9月14日9:30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现状拍卖:
浏阳市石霜路101号门面、301号住宅。产权面积分别为127.09m2、152.28 m2,评估价/起拍价分别为159.52万元、45.73万元,保证金分别为15万元、5万元。
标的展示、竞买手续办理及保证金缴纳(以到账为准)截止9月11日17时,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支行;账号:8102 0309 0000 3595 8)。竞买人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省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