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按本公告要求将意向受让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下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
账 号:4300 1520 0610 5250 0882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相应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该标的挂牌价格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权证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7、标的房地产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转让方承担。
8、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9、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0、深勘大厦6A、6B标的房地产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期至2016年7月31日,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标的房地产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承租人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意向受让申请。
1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12、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和责任。因意向受让方自身购房资格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并由意向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挂牌价格5%的违约金,同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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