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1: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凤凰城一期3幢107室商铺,产权证号是霍字第20120446号,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76.9平方米,钢混结构,1/11层,评估价为85.26万元。
标的2: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凤凰城一期3幢108室商铺,产权证号是霍字第20120447号,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9.74平方米,钢混结构,1/11层,评估价为66.23万元。
该标的整体拍卖优先,该房屋有租赁,租赁情况不明。
拍卖标的情况详见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苏博合肥房(估)字2015第4637、463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