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位于徽州大道169号(原美菱大道439号)南门小学大门北侧,标的按自南向北顺序编号;
2、 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上下水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该房屋水、电表不在出租方名下,房屋内无下水,水电管理有南门小学负责。承租期间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水管道改造,均由承租人自行与南门小学协商,经同意后方可办理,全部费用自行承担。
4、房屋移交时屋内的遗留杂物及装修垃圾等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5、标的2房屋租金前两年为中标价,第三年、第四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第五年、第六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