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公店乡平乐村林权流转项目公告
受流出方(人)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和剑阁县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简介:
标的名称:剑阁县公店乡平乐村林权
标的面积:750.6亩
标的位置:剑阁县公店乡平乐村
流转类型:转让
挂牌底价:每亩120元
三、 流入方条件:
(一)流入方应具备林业生产经营能力;
(二)外国投资者只能采取租赁林地方式进行流转;
(三)其它。
四、流转方式:
1、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流入方,则按挂牌条件直接签约成交。
2、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流入方,则采用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公告期限:自 2015 年4 月 1 日9:00起至 4 月15 日16:00止。
六、竞价时间和地点:
交易时间:进行意向流入方资格审查后确定交易时间,具体时间将另行提前通知。
交易地点:在剑阁县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交易大厅进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网上竞价大厅,交易大厅提供电脑给意向流入方自行操作,意向流入方应熟悉本次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网上竞价项目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通过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流入方接到通知后到剑阁县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进行培训,否则,如果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意向流入方自行负责。
七、特别提示:
1、意向流入方报名前须现场对相应标的物进行查看,一经报名,视同同意成交后按产权现状交付。
2、具有优先权的权利人,如行使优先权,请务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剑阁县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并与交易当天在剑阁县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交易大厅进入本项目网上竞价大厅,参与整个交易过程;没有到达交易现场并进入网上交易大厅的优先权人,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
3、本交易所及中心对于以上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流入方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质量、数量、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交易所及中心提供的相关竞价资料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为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报名:意向流入方在公告期限内到剑阁县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符合流入方条件的证明材料,主体资格材料、挂牌流转申请书,并须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2000元(保证金以 2015 年 4 月 15 日16:00前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