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2015年全市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在市农牧业局召开。市农牧业局和财政局相关领导、各旗县区农牧业局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
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市级公司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贯彻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林业厅、保监局关于做好2015年农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研究解决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动员各部门、各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致工作、规范运作,为增强农牧业防灾减灾和支持保障能力,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会上,各保险经办机构就做好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做了汇报,市农牧业局
种植业管理刘瑞科长对农业保险政策调整情况进行了解读,各旗县区农牧业局分管领导就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薛永明同志对近年来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薛局长要求,各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落实扩展保险责任、取消绝对免赔率、农作物损失达到80%认定为全部损失、将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前置条件等规定,做好农业保险条款修订备案工作,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保险条款。二是要在温室大棚保险上力争实现大的突破。通过打破保险区域划分的探索,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险机构创造性开展工作,满足不同温室大棚种植主体的多样化保险需求。三是要采取商业化运作方式,积极开发农产品
目标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产量保险、草原灾害保险等新型产品,改变单纯开展政策保险的惯性思维,拓展农业保险的领域和空间。四是要要充实一线人员和工作装备,完善基础性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据实赔付,坚决杜绝协议赔付。
薛局长指出,各旗县区要强化工作配合,在落实配套补贴资金、抽调人员等方面全力支持保险机构的工作。同时,强化工作督导考核,农牧、财政部门要在农业保险重要节点时期深入旗县区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旗县区进行通报,对不严格执行据实赔付的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