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份,
农业经营主体向
流转土地所在村、乡镇(街道)、县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逐级进行申报。”农业局农经站工作人员介绍,申请材料经村、乡镇(街道)审核后报送农业局,再由县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采取联合审查、电话抽查、实地查验等方法进行验收,提出补助方案。
同弓乡乐海
家庭农场去年一共规模
流转土地800多亩。农场负责人乐军英介绍,她流转土地每亩能获补助50元,共获补助4万多元。“这笔钱可以买不少化肥农药,对我们帮助挺大。”
据了解,去年的补助标准为:对当年规模流转土地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含50亩),
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50元的补助,同一田块5年内不得重复享受补助;对当年农户
家庭承包的胡柚园地流转集中连片50亩以上(每亩以40株的标准计算,含50亩),流转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50元的补助,非农户家庭经营承包性质的流转不在补助范围。
目前,验收工作已结束,我县共有4860亩
耕地和胡柚园地获流转补助,流转面积和补助金额将在县农业信息网和媒体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