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58元

聚土网 2018-03-02 10:48
摘要:3月1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2017年,我市始终将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落实惠民措施,拓宽农民收入渠道,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实现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58元,同比增长9.3%,绝对值连续多年蝉联全省首位。

3月1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2017年,我市始终将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落实惠民措施,拓宽农民收入渠道,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实现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58元,同比增长9.3%,绝对值连续多年蝉联全省首位。


经营性收入稳中有升。着力实施主体兴农、生态立农、品牌富农、科技助农、金融惠农、改革促农和质量强农等“6+1”推进行动,将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并以含山大米、和县蔬菜、姑溪河大闸蟹等区域公共品牌为载体,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订单农业、定制农业。仅“含山大米”,以15家龙头企业为核心,200余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水稻专用品牌订单生产,落实专用品牌水稻订单基地37.7万亩,平均每亩提高产值200元。


工资性收入补齐短板。对在乡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研修培训”的“三级贯通”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孵化器50家,与地方高校共建“农民学院”,推动培训由“端菜型”向“点菜型”转变,培育各类新型职业农民8500人,创建了一批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农民务农就业8万人。对进城农民,通过打造“半小时就业圈”,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建成了省级农民工创业园11个,年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


转移性收入渠道拓宽。在全面实施农业补贴“三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及时兑现退耕还林、教育免费及资助、新农保养老金、新农合报销等各类政策性惠农补贴政策,收益人群达80万。同时,强化脱贫攻坚力度,提高农村低保兜底补助标准,将重点低保对象提高至4800元/年·人,增设地方高龄补助、残疾补助,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目前,我市贫困人口脱贫率已达95%。


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总结提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抓股改促三变”改革,完成农村集体股改16个,在全省率先完成改革的示范园区太仓村4年人均分红3800元。率先构建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联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初步打通了农村资源的市场化流通渠道,实现交易总额超过4亿元,最高溢价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