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聚土网 2017-11-16 13:55
摘要: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式、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完善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保障措施等方面下功夫。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式、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完善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保障措施等方面下功夫。到2020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达230亿元,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稳定在200家以上,年销售(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龙头企业15家以上,创建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500个,认定市级以上家庭农场650家以上,培育农村职业经理800人、新型农民3.5万人。


推进绿色农业功能分区,打造特色产业带,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农业”发展……我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仅有利于农业发展提质增效,也将大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创新融合发展方式


推进绿色农业功能分区,延伸全产业链,发展新业态


《意见》提出,我市将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各县(区)错位发展、集约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实行片区化统筹、规模化布局、集约化经营,切实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和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以种养结合、种养平衡为导向,调整优化种植养殖结构;兼顾自然禀赋和市场需求因素,长短结合,科学确定产业发展方向,持续推进生态养殖、核桃、茶叶、巴药四大产业。


具体还将调整农业空间布局,推进绿色农业功能分区,打造特色产业带。在中高山区突出特色种养,适度发展茶叶、银木耳、香菇、南江黄羊、空山黄牛、高山蔬菜、核桃;在低山丘陵区集中发展中药材、木耳、香菇、畜禽;在城镇近郊区重点发展优质果蔬、花卉、观赏性及食药两用中药材、现代水产品等休闲农业区。


延伸农业全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让农民充分享有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全链条的增值收益,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为此,我市将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精深加工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乡镇和乡村旅游精品村,依托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休闲服务产业。依托大中小型水库和库区良好的森林植被资源,加大水利风景区建设申报工作,努力打造城市河湖公园。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此外,我市鼓励发展农业新业态。推动“互联网+农业”发展,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投入和运用。推动高端农业发展,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高产高效高附加值的高端农业,突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种业,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种业园区和种子种苗(种畜禽)繁育中心建设。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广线上营销和线下体验一体化经营模式。推动创意农业发展,引导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观光农业、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文化创意农业。


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销售无忧的农产品扩量生产,着力构建优势产品群、产业群。分县(区)主抓重点产业,推进特色产业带和生态养殖、核桃、茶叶、巴药集中优势产区建设。


我市还将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联动战略,闯出一条品牌响、市场旺、流通畅、加工深、产业兴的绿色农业发展新路子。集中力量做大做响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健全“巴食巴适”公共品牌“产品准入、标准生产、推介营运、监督管理、有序退出”体系,率先打造“巴中云顶”“通江银耳”“南江黄羊”“青峪猪”等代表性产业品牌。


为强化农业创新创业,将落实激励农业科技人员、返乡下乡人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有关政策,搭建农业创新创业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培育多元市场主体


强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


培育多元化、市场化的融合主体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意见》提出,我市将通过强化家庭农场基础,强化农民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强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


我市将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到2020年,累计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800人以上、新型农民3.5万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库,到2020年,累计培育家庭农场1500家以上。引导社会人才从事农业经营,鼓励和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纪人等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


推进农民合作社建设,到2020年,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5500家以上。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支持农民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城镇社区对接,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建立健全合作社名录库,加强合作社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培训,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承担政府涉农项目,引导涉农资金和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


支持农业企业投身产业融合,引导企业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一体化,鼓励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累计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稳定在200家以上,引导农业企业开展合作,鼓励企业以资本、技术或品牌作为纽带进行跨区域、跨行业合作,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途径,扩能增效、拓展市场,并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提升农业企业科技水平,着力提升龙头企业科技水平,支持自主设立研发机构或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开展农业研发,建立科技示范基地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农村信息化、创业孵化、产权流转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培育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积极构建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信息、农业气象等组成的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一站式”乡镇服务中心以及村级服务站点。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服务组织形式,重点发展全要素、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集团化服务企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推动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机构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创新发展订单农业,鼓励股份合作,强化工商企业带动


订单农业对搞活农产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将发挥积极作用。为此,我市将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并协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建立农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标准以及质量追溯体系,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


《意见》提出,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主体地位。组建集体经济新型市场经营主体,明确其独立的法人主体地位,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我市将强化工商企业带动,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带动农民经营,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优化龙头企业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并健全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相关扶持政策向联农带农情况较好的龙头企业倾斜。


同时,还将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确保农民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探索土地流转保险机制,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推广保险、担保业务在农业中的应用。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并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建立健全合同纠纷行政调解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完善产业融合保障措施


改善基础设施、开展试点、完善金融服务、保障合理用地


为切实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市农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实施改善基础设施、开展试点示范、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这一系列保障措施。


改善基础设施方面,我市将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加快骨干渠系节水改造步伐,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完善农村物流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现代物流基础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配套设施,推动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卫生间、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结合精准扶贫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


开展试点示范。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投入力度,每年度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组织实施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统筹推进平昌县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培育农民增收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县建设。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做法。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强化“三农”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用好信贷平台,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地解决农村产业融合经营主体融资难题。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和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探索建立农村产业基金。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我市将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农村产业融合涉及的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和仓储物流等项目建设用地。市县各级还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