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承包面积达915万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浙江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新闻
近日,浙江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
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
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浙江推进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的要求。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是深化
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该负责人表示,浙江出台《若干意见》,既是贯彻中央精神的政策要求,也是浙江农业
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
对于浙江而言,市场化改革起步早、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创新成效明显是浙江农业的显著特点。实现土地集体
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浙江较早就探索推行三权分离,流转机制也比较灵活。
该负责人介绍,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原先家家户户都种地的
农民出现了分化,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条件已更为成熟。”
目前,浙江93.2%、93.7%的涉农县(市、区)、乡(镇)有建立了
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或人员,20多个县(市、区)开展
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
试点,促进土地经营权的资本价值实现。
与此同时,浙江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在稳步推行。上世纪90年代末,浙江就开展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2014年浙江各地围绕农村
确权赋权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承包关系。
记者了解到,在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浙江也遭遇了“成长中的烦恼”。浙江近年来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较快,但也存在土地流转规范性稳定性不够,
流转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下一步,浙江将从
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出发,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提升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