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推进土地流转

聚土网 2017-02-20 16:29
摘要:   近年来,济宁市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农民自愿、市场运作、多元发展、逐步推进的原则,着力培育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方兴未艾、新型职业农民茁壮成长、农业龙头企业实力增强、社会化服务组织初具规模的良好局面。   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配套设施,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济宁市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农民自愿、市场运作、多元发展、逐步推进的原则,着力培育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方兴未艾、新型职业农民茁壮成长、农业龙头企业实力增强、社会化服务组织初具规模的良好局面。


  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配套设施,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共流转土地214.7万亩。

  扶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6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56家、家庭农场114家,总数分别达到13234家和1622家;新评定市级示范社(场)100家。嘉祥和泗水、金乡省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项目进展顺利。

  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把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979家。

  开展农村土地托管服务,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济宁市供销社系统根据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变化,以“土地托管”为抓手,开展大田作物服务创新,为农户和各种经营主体提供全托管或半托管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269万亩。通过托管,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前提下,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解决了农村“谁来种地”的难题,避免了粮食主产区“非粮化”、“非农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