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万某从当地村委会手中承包到部分山地,没有用来种植花木,而是建成石料加工场地,破坏了当地环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日前,万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农用地是保证国家
农业安全的生命线,可有人在利益的驱使下,肆意破坏农用地。近日,凤阳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非法占有农用地案件,被告人将山
林地承包到手后,动用机械将林木铲掉,将林场变为矿场。最终其也为自己的粗暴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万某居住地旁多山丘,山上种满了各色树木,是当地政府确立的山林场。2013年9月下旬,万某从当地村委会手中承包到部分山地。可没想到,
土地承包到手后,万某不仅不种一草一木,反而安排人员开来了挖掘机、铲车,将山场上林木和其他植物来了一个一锅端,继而在上面搭简易房,建石料加工机机座,供其加工石料使用。后由于
森林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而案发。
万某非法改变被
占用林地用途,造成
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万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凤阳县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