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土地资源整合利用规划》解读

聚土网 2016-12-28 15:06
摘要:  按照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安排,在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下,我委牵头编制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土地资源整合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北京市政府发布。现对《规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国土资源系统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基本完成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目标,有效保障了首都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持续健
  按照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安排,在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下,我委牵头编制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土地资源整合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北京市政府发布。现对《规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国土资源系统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基本完成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目标,有效保障了首都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十三五”时期我市土地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取得重大发展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也是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时期。我市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201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提出了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为我市土地资源整合利用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北京的发展需要结合国家顶层设计,从更高战略层面来思考和谋划。三是经济发展正在进入“新常态”,我市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第三产业主导地位不断强化,科技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成为经济发展主要动力。四是当前我市土地资源整合利用面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尽合理、土地规划整体管控作用不够明显和相关配套政策不尽完善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背景情况为《规划》编制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基本遵循。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五个统筹",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走"以人文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土地资源整合利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用地减量发展,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北京篇章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文件、规划精神,《规划》提出了坚持优化空间格局、坚持用地减量发展、坚持三位一体保护、坚持加强生态建设、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等5项原则。其中坚持优化空间格局是总体要求,坚持用地减量发展、坚持三位一体保护、坚持加强生态建设是3项重点任务,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是根本保障。

  三、土地资源整合利用主要目标

  (一)严控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确定我市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3720平方公里,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的规划目标3817平方公里,减少了97平方公里。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我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00平方公里以内,比2014年末现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少103平方公里。并据此确定我市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22.7%以内,平原地区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45%以内;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62平方米左右。

  (二)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节约集约利用水和土地等资源,切实改善首都生态环境质量,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规划》确定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0万亩。

  在现有基本农田的基础上,重点调出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工程范围内、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的非耕地,优先调入国家下达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地块、高标准基本农田地块和优质现状耕地。在150万亩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将变更调查现状为耕地的16万亩优质鲜果园一并纳入耕地保有量考核范围,形成我市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三)继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规划》确定到2020年,完成38万亩平原绿化任务,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4%,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四、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在京津冀“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的城镇空间格局下,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以及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确定了我市“一主、一副、两轴、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在此基础上,以“多规合一”为手段,在坚持土地利用总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提出的全市“一屏、三环、五水、九楔”和基本农田“新九田”空间布局进行调整,构建更加和谐宜居的生态空间格局。

  (二)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发展战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要求,《规划》提出通过实施“双控”行动,结合规划空间管制和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多措并举,坚决守住建设用地规模底线,倒逼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从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产业类型、供应结构、空间布局等方面进行了统筹安排,以提升优化首都核心功能,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着力腾退、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规划》明确了结合我市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着力腾退四类非首都功能用地;结合《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明确以集体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和集体产业用地减量为重点,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用地减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文件精神,提出积极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稳妥推进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三)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规划》突出强调了耕地的生态功能,根据我市耕地保护实际情况,《规划》与《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了紧密衔接,提出了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突出强调了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以推进耕地质量建设;提出了适时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以强化耕地生态功能。

  (四)加强绿色空间体系建设

  《规划》根据我市各区的资源环境禀赋和区位条件,针对性的提出了各区的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和目标,并从平原地区、山区、京津冀生态屏障区域等不同尺度提出了具体的规划目标和实施措施。到2020年,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腾退空间全部用于绿化,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拆迁腾退增加绿化面积12万亩。平原地区完成38万亩平原绿化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山区通过实施20万亩宜林荒山绿化、100万亩低质生态公益林升级改造、100万亩封山育林,全面完成全市宜林荒山绿化工作。共同建设京津冀区域生态屏障。启动实施密云水库上游张承两市五县600平方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加快实施5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林工程,在张承地区实施10万亩农业节水工程和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工程,筑牢北部张承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贯彻实施,《规划》在“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发展战略”、“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强绿色空间体系建设”三章中分别单列了相关保障政策措施章节。

  (一)创新区域统筹规划实施政策机制

  为落实建设用地减量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了将“建新”和“拆旧”指标相挂钩、编制实施单元规划、统筹城市开发边界内外建新拆旧工作、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等政策措施,并提出在规划实施期内探索“先供先摊”机制,实现建设用地减量。

  (二)健全完善耕地保护政策机制

  《规划》从强化基层政府主体责任和完善耕地保护约束激励机制方面提出了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的保障措施。并重点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提出积极争取区域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新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的耕地保护工作政策机制。

  (三)建立健全生态用地保护政策机制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规划》从加强生态红线管控、严格生态保护责任考核、完善生态保护经济补偿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生态用地保护的保障政策,为加强空间绿色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