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华鸿鞋业工艺厂宗地坐落于惠安县螺阳镇后田村,不慎遗失惠集建(1992)字第120003号
集体土地使用证,已登报声明作废,现福建省惠安县华鸿鞋业工艺厂申请补发土地登记,并经我局初审。凡对该
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提出。逾期无异议者将按《
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办国有
土地使用证。本公告期满后若有遗留在社会上的惠集建(1992)字第120003号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再有效。
惠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