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地流转的同时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

聚土网 2016-02-29 20:16
摘要: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高效利用有限土地资源的重要方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流转在为农民和农业发展带来正向激励的同时,客观上也带来了部分农民无地可种的可能,这部分人群未来的社会保障问题应予以足够重视。

原标题:加强土地流转背景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载体和生活资料,也是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长期以来,我国人多地少与土地利用率不高的矛盾并存。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高效利用有限土地资源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可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进程,有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农村土地资源在土地经营者之间合理流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流转在为农民农业发展带来正向激励的同时,客观上也带来了部分农民无地可种的可能,这部分人群未来的社会保障问题应予以足够重视。

土地流转 农村社会保障


一、土地流转给农村带来的积极影响


1.有效提高土地实际利用率。我国在进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很多农民为了增加收入外出打工,进而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而部分耕种能手想要扩充土地或者是投资土地却苦于没有足够的土地资源。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能够较好地被一些耕种能手有效利用起来。这些耕种能手对足够的土地资源给予整体性的规划,通过利用先进技术不断地种植新型农业品种,实现了农业结构的良好调整和较好优化,综合性地提高了我国有限土地资源的实际利用率。


2.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水平。土地可以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农民的宝贵财富。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将一些荒废的土地集中、统一开发利用,流出土地一方农民可以获得相应的租金,而流入土地一方农民则可以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更新生产方式等来实际增加自身收入。


二、土地流转背景下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常来讲农民在没有较为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的时候还是需要以耕种土地作为最主要的基本生活载体,对于外出务工的农民来讲也是如此。一旦土地流转而又无法寻找到就业机会,就会陷入较大的困境中,这种困境主要是体现在“种田没有资源,社保没有机会,创业没有资金”。而这种困境的存在可以说与农村实际社保机制具有较为紧密的关系。


1.农村社会保障范围较窄且保障程度较低

一般而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实践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建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既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又影响到了农村的长远发展。在目前来看,不论是医疗保障还是相关社会救助以及养老保险等都还有待于加快发展步伐。


2.资金不足制约农村社会保障的全面实施

国外对于社保的资金支持往往是由政府直接给予支持,可以是直接性地进行地方拨款,还可以是个体与国家共同来承担,对于后一种状况个体仅仅是需要承担较小一部分的资金,而国家则是资金投入的主要承担者。此外在长久建设农村社保的过程中,农民个体责任过于凸显,而集体以及国家责任则过于隐化。农民由于本身收入有限因而从本质上来讲是不可能担负起社保支出的,长期发展下去就形成了农村社保缺乏较为足够的资金支持进而不得不实施较低的社保标准。


3.农村社保缺乏科学化的管理机制

农村的社保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是民政部门,其主要承担着社会优抚以及社会救济等方面相关业务。其中医疗保障业务主要是由卫生部门进行负责和管理,而农村保险等业务则主要是由扶贫办或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和管理。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农村的社会保障实施工作是通过多个部门进行良好协作而完成的,但是现实中多个部门负责也会使得合作出现意见分歧,不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从不同视角看社保问题,因而也就导致了在合作中互相扯皮等现象较多发生,进而严重影响到社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土地流转背景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力度

农村土地流转背景下的农村社保问题的解决,应坚持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既要继续推行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农村经济以及我国农业的长远发展,同时又要切实考虑到土地流转之后的农民以及外出务工的农民的根本社保问题。


1.拓宽农村社保范围,加大实施力度

对于农村社保以往范围较为狭窄同时保障度较低的状况应该不断地将其保障范围给予大力拓宽,同时将实际保障力度进行有效提升。从社保实际范围上应该除了包含一定的救济对象之外还要将农事经营不善农民纳入其中,以及规定流转农民或者是其他农民只要是愿意参保则采取低门槛纳入标准。整个社保范围应该是具备一定的动态性,即社保对象可以有出有进,提高土地流转实施之后的社保覆盖力度。


2.多形式多渠道大力筹集农村社保资金

面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短缺可以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筹集方式。首先,现今我国财政能力还不足以完全承担农村全部社保,因而较为实际的做法是,在财政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将社保资金支出所占财政总支出的实际比例进行一定的提升,同时将增加的资金比例划分到农村社保上,进而缩短农村与城镇社保实际资金的较大差距。其次,可以将国有资产以及相关发行的国债和减持国有股等中的一部分资金投入到农村社保上。最后,国家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将部分地方政府高卖低买获取的级差地租转移到农村社保上,进而增加农村社保的实际资金来源。


3.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社保管理机制

首先,从农村的生活保障来讲,主要是指“最低的生活保障”,而该项保障也是我国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享有的权利,也是维护每一个公民最后的生存防线,因而生活保障对象应该是将农村中每一个因病或者是因残、灾、孤而造成贫困的农民纳入其中,进而方便农村建立统一性的救济标准和程序。


其次,从农村的医疗保障来讲,我国农民之所以不想流转土地很大一方面原因在于医疗没有保障,因而想要真正地推动土地流转的良好发展就需要给予农村居民真正的医疗保障。


最后,从农村的养老保障来讲,地方政府需要在这方面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将农村的养老和城市养老给予有效性的结合,对于一些农村中无劳动力同时无依靠的孤寡老人进行重点养老支持。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