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多措并举提升农村小微贷款水平

聚土网 2015-08-2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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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多措并举提升农村小微贷款水平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多措并举提升农村小微贷款水平。随着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抗风险能力先天性不足的小微企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自治区农信联社带领全区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支农扶小”理念不动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认真开展市场分析,主动深入企业调研,及时了解小微企业困难,有针对性地制定小微企业扶持方案,为广大小微企业“雪中送炭”,与小微企业共度难关,千方百计支持自治区小微企业“突出重围”,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05-2015年,全区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4546亿元,占各项贷款累放额的33.7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244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4.2%;小微企业贷款年均增速24.9%;小微企业授信户数达到20万户,申贷率达到90%。  
 
  创新机制,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
 
  赤峰市松山区,一个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学校食堂里还主打小米饭的穷乡僻壤,10年间,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每年以3万亩的速度向前推进,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2014年8月7日天刚亮,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楚东农业园区经理张春祥,就钻进大棚,忙着采摘有机西红柿。看着缀满枝头的“红千禧”与“绿宝石”交相辉映, 62岁的老张笑得合不拢嘴。
 
  “这些蔬菜完全没有化肥与农药,在大棚里摘一个擦掉土就能吃。”
 
  松山区农牧业局党委副书记王德说,设施农业给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收益。而松山区设施农业的崛起,则离不开自治区农信联社对小微企业的扶持。
 
  为支持设施农业持续发展,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问题,赤峰松山农商银行适时推出了“设施农业日光温室按揭贷款”新产品。该贷款产品特点在于充分考虑大棚种植前期投入高、生产周期、收益期不确定等因素,由乡镇政府规划、登记,农户自愿申请,以大棚相关权属证明作为抵押,选择非从事大棚种植农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参照按揭贷款的形式发放周期性设施农业贷款,即贷款期限确定在3-5年,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执行惠农利率6.9‰。
 
  “政府鼓励种大棚,农商银行给贷款,合作社负责销售,什么都不用愁。”老张对自家的5亩大棚颇为满意,“每年能闹20万。”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一直是党和国家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自治区农信联社始终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历史使命和光荣职责,把小微企业客户作为自身基本客户群体认真对待。每年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支持小微企业政策,科学制定扶持规划,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目标,加大考核力度,并通过社员大会工作报告形式安排部署,动员全区农村信用社力量,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尤其是2013年以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金融脱媒趋势明显、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变化,自治区农信联社审时度势,积极顺应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制定打造“三支银行”发展战略,即把全区农村信用社打造成为支持“三农三牧”、小微企业与社会民生的普惠银行,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银行,服务城乡社区的零售银行,把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提升到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战略高度去部署落实。
 
  2015年,根据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指导意见,及时将小微企业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即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突出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重点。坚持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以支持涉农小微企业为重点,把握现代农牧业发展特征,围绕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着力做好“一个转变、两个渗透、三个延伸和四个拓展”,即:涉农信贷投向由偏重种养业向种养业与涉小农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和消费产业链各环节并重转变;信贷服务由传统农牧业产中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渗透;支持范围向产前良种供应、现代化农牧业机械、化肥、农药、饲草料等农用物资生产供应延伸,向产中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及信息咨询延伸,向产后农产品供求信息、质量检测、存储、加工、包装、流通延伸;支持领域向“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教科”农牧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各环节拓展。在此基础上,结合自有资金状况,持续加大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相关传统服务业领域贷款投放,积极满足现代物流、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领域资金需求。围绕自治区煤炭、冶金、化工、建材及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积极探索做好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提升小微企业专业服务能力。认真研究小微企业在经营模式、组织结构、财务核算、信贷需求等诸多方面特点,学习借鉴小微企业贷款的有效模式和管理技术。结合小微企业类型、经营情况、信用记录、经营者管理能力和品行评价等要素,从小微企业人品、产品、抵押品“三品”入手,通过观察识别客户经营过程中的水表、电表和财务报表“三表”,以及人流、物流、现金流“三流”,建立一整套符合其经营特征的非财务信用评分指标体系。
 
  积极推行联户担保,动产抵(质)押,林权、经营权担保等方式,解决其缺乏有效抵押物等问题。注意整合地方政府、工商、税务、民间社团、商会等外部资源,有效解决小微企业经营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问题。根据小微企业客户需求,提供开户、信贷、结算、理财、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创新信贷品种,破解担保难题
 
  坚持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原则,积极开办存货、股权、林权、经营权和应收帐款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发展可循环授信使用贷款、仓单(保单)质押、股权质押、生产设备抵押、保理和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加强“富民一卡通”产品的推广应用,把其“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不限地域、循环使用”特点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急、期限短、周转频的融资特征有机结合;积极稳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扩大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在小微企业使用面。以供应链、商贸圈、商会协会、各类园区为依托,加强与信用协会、“箱式共同体”、“伞式共同体”等各类信用共同体的合作,规范信用共同体内部资信公开、信用评估、贷款管理等程序,完善内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成员自我管理积极性,有效降低信息采集、贷前调查、资信评估和贷后管理等成本,并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积极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规范开展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探索开展依托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社会中介和保险机构等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信贷模式创新。
 
  自治区农信联社各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满足当地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赤峰市松山农商银行推出设施农业日光温室按揭贷款产品,将住房按揭贷款与传统设施农业贷款相结合,以大棚证作为抵押,实行约定还款方式,同时实行惠农优惠利率;河套农商银行创新商户联盟贷款、存货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截至2014年末,商户联盟贷款余额17亿元,存货质押贷款余额1054万元;包头南郊联社研发融通仓贷款,以第三方保证及贷款企业质押作为担保发放贷款;五原农商银行等多家机构开办最高额抵押贷款,授信期限延长至2-3年,在授信期限内,借款人可根据需要多次提款、逐笔还款、循环使用;陕坝农商银行采取“协会+农户+风险保证金”、“公司+协会+农户”模式,推出种植业协会贷款、养殖业协会贷款和流通协会贷款,累计发放协会成员贷款15亿元;敖汉旗联社推出“公司+养殖户+担保公司+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全封闭运行新模式,有效解决大额贷款“贷款难、担保难”难题,实现农牧户与龙头企业双赢的良好效果。
 
  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以城郊、城区型机构为重点,建立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全面推广“阳光信贷”服务模式,设立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大厅,配备专门人员,对营销模式、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激励约束机制等进行再造,扩大分支机构和信贷人员授权,简化贷款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推行限时服务,提高放贷效率。
 
  原则上对1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已经建立信贷关系的老客户在3-5天内办理完毕,初次建立信贷关系的新客户在7天内办理完毕。
 
  切实加强小微企业信贷人员培训,学习借鉴其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理念、技术和方法,把品质好、能力强、素质高的信贷人员选拔到小微企业信贷岗位,优化小微企业信贷人员配置。
 
  建立完善小微企业信贷人员分级评定、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把信贷人员收入与业务量、贷款质量和效益等综合指标挂钩,坚持“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原则,适当放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建立小微企业信贷人员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不同信用等级客户分类定价,科学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主动让利小微企业。
 
  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坚决禁止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和不合理收费,坚决查处从业人员“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客户权益和农村信用社社会信誉。
 
  2005-2015年,全区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4546亿元,占各项贷款累放额的33.7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244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4.2%;小微企业贷款年均增速24.9%;小微企业授信户数达到20万户,申贷率达到90%。
 
  太仆寺农商银行“农牧机械致富通”贷款被中国银监会授予“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色产品”称号。宁城农商银行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支持中小企业先进评选优秀奖”。阿拉善农商银行、元宝山农商银行、五原农商银行、乌兰浩特市联社、二连浩特农合行被内蒙古银监局授予“内蒙古银行业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示范单位”。2014年,22项金融产品被评为全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优秀(创新)金融产品,占获奖产品总数的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