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项目运作架构中,信托利用自身制度平台扮演了关键的转化角色,通过流转将土地经营权转化为信托受益权,而此后龙江银行即以该受益权为质押,向玉米合作社发放贷款,金额1000万元。
整个交易过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步:首先,五里明镇政府将其下属的3个玉米种植合作社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一处农户所有的鱼塘承包经营权委托给中粮信托,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其次,合作社将信托收益权质押给龙江银行获得贷款。再次,中粮信托将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合作社。
第四,玉米种植合作社与中粮公司签订购销协议,中粮公司承诺高于市场价收购合作社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第五,合作社将生产出来的玉米卖给中粮公司,中粮公司将玉米的销售款交付给龙江银行委托其进行结算划款。最后,龙江银行通过龙头企业的资金账户划拨,扣除贷款本息,将剩余的资金转至合作社账户。
中粮信托联手龙江银行:尝鲜土地流转信托
中粮信托选择和龙江银行合作
显然,这一业务模式对于其他信托公司而言难以复制,整个运作框架的基础是整合了中粮集团平台旗下的产业和金融资源,构建了土地经营权流转-融资-农产品销售的完整链条,其中任何一环缺乏协同,都难以形成风控闭环。
这样说来,中粮信托此次和龙江银行携手合作,不仅开创了新的业务模式,并且还是独一无二的土地流转信托,所以说,中粮信托在整个业内的竞争力就此大大提升,甚至说,凭借这样的模式,中粮信托难逢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