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春到2017年家庭农场超3千家 成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农业贷款担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资讯
未来方向
据了解,该《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因地制宜、全面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上,要把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和
农业企业作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重点,并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措施。
《意见》指出,长春市将坚持
农民主体、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和稳粮优先的原则,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推动
现代农业建设和
城乡统筹发展。
到2017年,长春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15000家以上,其中进入省示范名录的合作社达到1500家;家庭农场总数达到3000家以上;市级及以上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50家以上。
重点培育
提高农业职业经理人数量质量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职业农民的参与。为此,长春市将重点培育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市农委、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将积极开展
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鼓励引导
返乡创业农民、大中专毕业生、村干部等领办创办农业
规模经营组织。并充分发挥农业职教中心、农广校等培训机构作用,加快建设培训基地,不断扩大培训数量,提高培训质量。
另外,建设
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一环。到2017年,长春市将基本建成以县乡为主体的农村
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设立
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设置交易大厅,为
农村土地流转双方搭建交易平台,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信息发布、合同签订和鉴证、政策咨询、价格指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
村级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辖区内有农村土地流转意向农户的信息收集,协助农村土地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形成县乡有服务中心、村有服务站,上下贯通、分工明确、覆盖全市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
政策支持
为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
农业技术服务,长春市农委将依托现有的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区域性的农业技术信息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及时发布
惠农政策、农业技术、农产品市场供求和农业气象等农业信息。
同时,组织农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各类
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和咨询,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建立电子商务农业生产资料展销平台,提供农资供求服务;根据农民的生产需求,协调具有专业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与农民对接,开展农机生产作业、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此外,长春市还将选择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试点,把试点平台逐步建设成为集物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农村生产要素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化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通过试点培育和发展长春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激活“三农”发展潜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内生动力。
经济支持
据了解,长春市将探索成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要担保对象,切实解决贷款难的问题。金融部门将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对实力强、信誉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加大投放力度,简化信贷手续,优惠贷款利率。
另外,支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业生产设备、棚室设施、“四荒”地、
林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抵押贷款试点。
同时,长春市将重点在培育典型、资金投入、项目摆放、用地税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为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并积极培育典型,鼓励加强品牌建设,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加大
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将涉农专项资金和项目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