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到2017年家庭农场超3千家 成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

聚土网 2015-08-2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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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到2017年家庭农场超3千家 成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

       检修农机、查看农资……农业贷款担保公司3月24日,九台区凤财种植家庭农场农场主张凤财开始为今年的春耕生产做准备。在近日召开的长春市农村工作会议上,长春市出台了《长春市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和张凤财一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这份《意见》无疑是一份沉甸甸的大礼包。
 
       未来方向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据了解,该《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因地制宜、全面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上,要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作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重点,并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措施。
 
       《意见》指出,长春市将坚持农民主体、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和稳粮优先的原则,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到2017年,长春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15000家以上,其中进入省示范名录的合作社达到1500家;家庭农场总数达到3000家以上;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50家以上。
 
       重点培育

       提高农业职业经理人数量质量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职业农民的参与。为此,长春市将重点培育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市农委、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将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鼓励引导返乡创业农民、大中专毕业生、村干部等领办创办农业规模经营组织。并充分发挥农业职教中心、农广校等培训机构作用,加快建设培训基地,不断扩大培训数量,提高培训质量。
 
       另外,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一环。到2017年,长春市将基本建成以县乡为主体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设置交易大厅,为农村土地流转双方搭建交易平台,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信息发布、合同签订和鉴证、政策咨询、价格指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
 
       村级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辖区内有农村土地流转意向农户的信息收集,协助农村土地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形成县乡有服务中心、村有服务站,上下贯通、分工明确、覆盖全市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
 
       政策支持

       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试点
 
       为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农业技术服务,长春市农委将依托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区域性的农业技术信息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及时发布惠农政策、农业技术、农产品市场供求和农业气象等农业信息。
 
       同时,组织农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各类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和咨询,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建立电子商务农业生产资料展销平台,提供农资供求服务;根据农民的生产需求,协调具有专业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与农民对接,开展农机生产作业、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此外,长春市还将选择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试点,把试点平台逐步建设成为集物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农村生产要素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化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通过试点培育和发展长春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激活“三农”发展潜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内生动力。
 
       经济支持

       将探索成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
 
       据了解,长春市将探索成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要担保对象,切实解决贷款难的问题。金融部门将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对实力强、信誉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加大投放力度,简化信贷手续,优惠贷款利率。
 
       另外,支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业生产设备、棚室设施、“四荒”地、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同时,长春市将重点在培育典型、资金投入、项目摆放、用地税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为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并积极培育典型,鼓励加强品牌建设,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将涉农专项资金和项目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