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首笔农村房产抵押贷款

聚土网 2015-06-12 09:50
摘要:海盐首笔农村房产抵押贷款,农村房产抵押贷款,土地金融
 海盐首笔农村房产抵押贷款

  百步镇横港村的缪建星拿到了“农宅通”农村房产抵押贷款授信的30万元,这也标志着海盐首笔“农宅通”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发放。
 
  缪建星今年48岁,是百步镇横港村人,经营一家印刷厂十年有余,每年都需要贷款,以前都是采用担保贷款或者信用贷款。他现在居住的农房是2010年建造的,共有300多平方米,他以此农村住房获得了35万元的贷款授信。他说:“以前担保贷款,每次都要找担保人,麻烦不说,还得欠人情,现在农村住房也可以抵押贷款,对我来说方便很多。”
 
  缪建星的印刷厂马上就要开工,因此他赶在开工前领取贷款用于购买材料。“‘农宅通’贷款手续不麻烦,而且利率也有优惠,和担保贷款相比,可以省下8000多元的利息。”缪建星说。
 
  “从没有产权到有产权,农村居民已经享受到了和城里人一样的待遇,这也符合我们‘普惠金融’的理念,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又多了一个融资的渠道,可以帮助他们创业创新。”海盐农信联社有关负责人介绍。
 
  去年10月17日,海盐县举行“农宅通”农村住宅抵押贷款、“农股通”农村股权质押贷款授信签约仪式,6名申办相关贷款的农户代表现场获得130万元贷款授信,标志着海盐县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道路上,率先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和农民住房用益物权的可供复制推广的完整操作模式。这也是海盐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新成果,“农宅通”、“农股通”贷款将在今年批量发放,为全县农村居民创业融资带来不小的激励。
 
  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试验区、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和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的海盐,去年元通街道和百步镇被列为先行试点,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通过确权、赋权、活权、保权等手段,实现农村住宅的融资功能。同样,对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在确权登记基础上实现其质押、担保、继承等权利。
 
  2009年,海盐在全省率先推出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品,用于农地流转,促进农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专项贷款“农钻通”,把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农业大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农宅通”与“农股通”在抵(质)押手续上类似于“农钻通”贷款,但在信贷政策上将有更多优惠,体现在贷款利率上只比基准利率上浮15%,低于普通贷款平均利率上浮水平的一半以上,并且针对粮、棉、油等用途的贷款直接执行基准利率。
 
  据县农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民住房用益物权这‘三权’打开抵(质)押通道,必将充分实现农民财产权利,拓展农民融资渠道,激发农民创业热情,助推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