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开始进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共发放
林权证14513本,
确权发证率达96%,发证面积155.9万亩。
如今,林权证已成林农手中的绿色“信用卡”,并使我市逐步实现林业资源增长、
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2009年,我市在长清区开展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0年2月,在总结长清区试点经验基础上,全市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展开。林农手中有了林权证,林业企业可通过林权
抵押贷款获得资金,为林业产业发展“输血”。
历城区自推行林权抵押贷款政策以来,将林改的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林业产业发展的新途径。2013年,景藏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历城区西营镇积米峪村的4203亩经济林
所有权作为抵押,贷款5000万元用于公司发展,为公司起步注入血液。2014年,该公司又拿到了银行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1600万元,嫁接大酸枣等品种30万株,使4000余亩的山体裸露部分全部用大酸枣覆盖,为扩大企业发展规模带来动力。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364万元,抵押面积11094.5亩,贷款16宗。林权抵押贷款引入了
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抵押变现的“活资源”,为林农、林业企业解决了生产资金不足、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拓展了林业发展和山区
经济发展更为广阔的空间。
森林政策性保险给林农吃上“定心丸”
森林政策性保险在全市推广已有3年时间。目前,全市共开展由市级财政补贴的公益林、商品林政策性保险10.4834万亩,保费202.4万元,保额1.1亿元,参保范围涵盖历城、长清、章丘、平阴、商河、市中6个县(市)区。
利用手中的
林权证,林农给自己的树买上保险,可帮助他们提高抵御低温冻害、火灾、暴风、暴雨、暴雪、冰雹等自然灾害的风险,既给林农吃了定心丸,也消除了金融机构的各种担心和顾虑,敢于加大对林业的有效信贷投入。
2013年7月的连续降雨,使长清区五峰山街道朱庄村、万德镇裴家园村处于盛果期的樱桃园出现洪涝灾害,造成部分樱桃树死亡。由于参与森林政策性保险,灾情发生后,长清区林业局积极配合承保的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同时,按照“每户上报、抽样核查、比例赔付、理赔到村、支付到户”的实施方案,区林业局、保险公司、镇(办)林业站、村四级联动,逐个地块、逐棵树进行现场拍照,确定具体死亡株树。经实地勘察,共确定死亡樱桃树210棵,合计7亩。为确保受灾林农能及时得到保险赔偿,该区加班加点整理资料,提高理赔工作的时效性,共赔付林农保险金额6999.3元,得到广大
农民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