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举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培训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经营权,农业资讯
开班仪式上,首先举行了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识揭牌仪式,熊文武副巡视员、
农业部经管司仲裁指导处刘玉萍处长为仲裁标识揭牌。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识的通知》下发后,为保证仲裁标识的统一规范,市农经办为13个涉农区县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统一制作了仲裁标识,将于2014年底前启用。
熊文武强调,2010-2014年,各级经管部门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取得新进展。2010年至2014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152件,其中
土地流转纠纷1475件,占28.6%。调处解决4955件,占纠纷总数的96.2%。其中:乡村调处3480件,占调处总数的70.2 %;区县调处775件,占15.7 %;仲裁委员会调处700件,占14.1%。仲裁调处的纠纷中,仲裁裁决454件,占仲裁调处总数的64.9 %。当前我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各级农经部门和仲裁委的工作卓有成效。
熊文武指出,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面临许多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一是随着工业化、
新型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
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农业经营方式多样化、利益诉求多极化,围绕着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属利益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二是全面深化
农村改革,深入推进“新三起来”,
土地流转将呈现加速态势,
土地流转纠纷可能随之增加。三是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全面铺开,一些过去沉积的隐患有可能演化为现实的纠纷,一些过去悬而未决的纠纷有可能因此激化。四是中央对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纠纷调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的方面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这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进行到了一个新时代。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是贯彻执行《农
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重要手段,是依法治国在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促进乡村建设、发展
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小的方面讲,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
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
流转发展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提出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的明确要求。
熊文武最后强调,面对这些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我们一定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要认识到今后特别是“十三五”这个农村改革关键期,加强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妥善有效调处承包纠纷将成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顺利推进郊区
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作;要认识到我们农经部门在这其中的应当担负的重要职责;要认识到我们各位承包、纠纷调解专业人员在这当中所应肩负的光荣而艰巨的责任与使命。对此,我们今后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仲裁体系建设,强化乡村调解、区县仲裁、市级指导、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的体制机制。还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支有公正之心、有责任之心、有耐心、有诚心和有政策能力、有法制能力、有业务能力、有方法能力的专业队伍。
培训班上,农业部经管司仲裁指导处刘玉萍处长、最高人民法院王丹法官、北京市三中院刘正韬法官、河北省农业厅蔡建基研究员分别就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调解仲裁法和司法解释、证据运用与仲裁文书写作、农村土地承包有关典型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三天培训下来,学员们普遍反映课程设置合理,讲解深入浅出,通过培训提高了认识,更新了知识,掌握了技能,回去后要学以致用,依法规范开展纠纷调解仲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