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
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可以说是唯一的法律凭证。本次林改后,
林地使用权和林木
所有权及使用权
流转经营必须凭
林权证,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必须凭林权证,林地被依法征占获得各种补偿必须凭林权证,还可以凭林权证抵押、贷款、担保。
山林权属落实到户应遵循以下程序:首先,实行“三榜定案”。即:“一榜”,各行政村(组)将实施林改前的林权状况予以公示;“二榜”,根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林改方案勘界明确后的林权状况予以公示;“三榜”,由各行政村(组)组织人员核实山林面积、四至界线及权属后,予以公示。其次,山林权属落实到户后,由林地所有权所属
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完善或补签林地
家庭承包合同。最后,将权属落实情况造册连同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一并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后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换)林权证书。
在林业“三定”时,已由县级人民政府发放了权属证书的林地、林木,现在证、地相符,又无任何异议的,要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林地、林木至今无权属证书的,则要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退耕还
林地,已发放了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的,不再重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