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聚土网 2015-05-2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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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江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2007年通江县掀起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的目标。
 
  社会效益。林改期间共排查林地权属纠纷220起,已调处204起,调处率为93%。通过林权纠纷调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林区社会治安明显改善,农村社会更加和谐,农村群众的爱林护林意识明显增强,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机制得以建立和完善,公益林面积187.7万亩,商品林面积为159万亩,林改工作中的“一事一议”等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法制建设。
 
  经济效益。2007年(林改前)林业建设项目投资为0.4亿元,林业总产值为3.9亿元,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8.2%,全县农民年纯收入为2312元,其中农民从林业上获得的收入为290元。2014年(林改后)林业项目投资达7.6亿元,年均增长1亿元;林业总产值达28亿元,年均增长3亿元;森林覆盖率达到60.9%,年均增长0.6%;全县农民年纯收入6505元,年均增长599元,其中农民从林业中获得的收入为1450元,林农的收入稳步提高。通过林权流转激活了林业资源,全县林权流转面积58万亩,流转金额近7000万元,林权 抵押贷款累计发放金额已达3.9亿元,为林业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生态效益。林地资源确权到户后,调动了广大农户的林业生产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林改后新造核桃等达到30万亩,通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全县自然保护区面积已增加到41.8万亩,依托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守住了“生态底线”,为通江县树立起一道坚强的生态屏障,生态林业建设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