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源乡加大土地流转措施培育新型“农场主”

聚土网 2015-05-2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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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源乡加大土地流转措施培育新型“农场主”

  去年以来,山东省郯城县泉源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创新方法,加大土地流转引导力度,培育新型“农场主”,增加农民收入。
 
  加大政策引导。发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大力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以身边土地承包大户的创业事迹教育群众,用效益对比激发农民利用土地创业的热情,消除了群众对改革的顾虑,引导农民积极实行土地流转
 
  注重示范带动。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办公室,先后出台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工作意见,明确奖补措施,做好政策指导,监督流转用途。同时,鼓励有能力的党员干部带头承包土地,通过干部帮带农户、党员示范带动,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速度。
 
  严格监督管理。要求推行土地流转的村必须公开选定流入单位、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合理确定流转期限、规范签订流转合同。同时,要求各村党组织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杜绝极少数干部借土地流转之机谋取私利,变相买卖土地,或改变其用途,确保把土地流转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促进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开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加强对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和扶持土地承包大户,抓好劳动技能培训,在项目、资金和信息上提供有限扶持。截至目前,全乡土地流转共达到5000多亩,发展花卉、大棚蔬菜种植基地36个,培育新型家庭农场主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