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某自由投资人称,由于流转政策的限制,目前中国农村土地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政府可以通过部分改变这种现状,来提升经济发展要素的效率。
下面是该投资人的观点:
首先,要给农民的承包耕地发产权证确权,确权后的土地证可以是“绿色农业用地”土地证,只能作为农地种植业用途,不得变更,以确保农业安全,有效期可以设置为较长时间。
更重要的是,农民据此证进行土地买卖,有了法律依据,原则上交易流程只要双方签订合同,并且到县级或者以上的农业用地部门申请证件即可。土地的 价格在交易的过程中自然就会体现出来,政府大可不必干预交易流程。农民的土地也可以卖给公司等经济体,价高者得,农民有充分的自主决定权。
随后当农民“卖地”之后,农村户口就地注销,公安部门提供一个一次性的证明,赋予农民可以到一个城市去落户的权利。在此不用担心大城市过度拥挤的问 题,因为首先大城市落户政策都很严格,其次农民卖地的资本不足以支撑他们到北上广生存落户,因此一般都会选择就近的,最多到省会城市。
做完这一步可以达到三个立竿见影的经济效果:首先,大量农民进城,拉低制造业工资,提升了制造业的竞争力。
另外,大农场出现,几万亩、几十万亩一个的大农场或者农业企业出现了,既提高了农业的规模经济效益,又成为一个个业绩稳定的后备上市公司,现在的县域经济就变成“几个大农场+一个县城”的模式。
原有的自然村庄没人住还可以“退宅返耕”,提高耕地面积。这些农场将来都是非常优质的业绩稳定的上市公司。中国有3000个县,按照一个县两家大农场算,就会增加大约6000家优质的农业上市公司,“资本市场、政府、农民、农场、生态环境”所有的主体都获利了,这就是经济学的帕累托最优改进。
最后,卖地的农民获得了货币资本,在城市特别是二、三线城市购置房产,而二、三线城市恰恰是房地产库存最大的地区,解决了地产销售的大难题。如果依靠现行的缓慢的城市化政策,很多“鬼城”库存大到很多年都卖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