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不符,四至偏移,未经公示,甚至申请书都非本人
林权证填写,前任局长签办了一份
林权证,而现任林业局长一味躲避,态度晦暗,更加重了村民心头疑云,这份神秘林权证不但引发村民不满,还阻碍了其他
林地确权工作的进行
“你看,林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时间不对,比转包协议早了50天,图纸与承包林地也不符,位置偏移,面积大了两倍多。”
洪上村几位村民拿着两份林权证申请材料复印件,指指点点讲给记者听:“县林业局不知怎么回事,申办材料矛盾重重、漏洞百出,竟然未经公示就给他人办了林权证。”
洪上村位于山西省阳城县白桑乡,距县城不足10公里,是典型的山村,人口2000,是当地比较知名的大村。村干部告诉记者,这里历来民风淳朴,与世无争,只是近四五年来,由于一处荒山承包的转让,这里的宁静被打破。
大家先是看到承包出去用于植树造林的山体被私挖乱采,后又发现承包者多占了林地,举报投诉无果后,洪上村村民频繁到上级部门反映。
村委会主任魏永善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有人建议走法律途径,于是以村委会名义将承包户告上法庭,村民根据法院调取的档案材料,才知道承包人早已拿到了林权证。“都是因为那个林权证,有了林权证承包户才有恃无恐。”
“由于材料疑点太多、自相矛盾,村民怀疑林业局有人办证造假,意图合谋套取国家林业补偿款,于是要求被告当庭出示林权证原件,但被告只提供了复印件,而且未附带图纸。这使我们至今难识林权证的庐山真面目。”魏永善说。
据了解,村民们的诉求很简单,要求撤销现在承包人的问题林权证,重新审核办理,明晰地界,便于其他村民办证,并杜绝私挖乱采。
承包林地遭私挖乱采
2013年5月13日,村民带着记者登上洪上村附近的侯甲山。这里的林地以自然形成的植被为主,间或有一些人工种植的柏树,高的不足两米,低的仅没过膝盖。村民告诉记者,这里缺雨多旱,地力贫瘠,植树造林十分困难,那高些的柏树是村集体十几年前种的,现在才长两米高。“山林破坏不得呀。”很多村民都这么说。
然而,记者在侯甲山上随处可见人工挖掘的坑口和料场,林地毁坏面积从几十平方米到数百平方米不等,上坡的树木裸露着树根,而下端的植被则被废料掩埋。
村民们说:“他们采挖的是铝矾土,一种陶瓷业必需的原料,直接拉到山下陶瓷厂就可以卖钱,一本万利的买卖。”
村委会主任魏永善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村委会和第一个承包人的初衷是好的,想植树造林,绿化荒山,没想到转包后走了样。
2000年1月,洪上村退休教师张柏洞承包了侯甲山850亩荒山,期限50年,承包费为前20年每年1000元,中间的15年每年1500元,后期的15年每年2000元。据村民们反映,合同签订后,张柏洞吃住在山上,确实种植了一些树木,因此被县里称作千亩造林大户,政府给他发过奖状、奖金。
2007年1月1日,张柏洞因年事已高,将荒山承包权转让给本村人李龙奇,但《转让协议》未列明转让费用,从此,李龙奇拥有原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得知李龙奇承包了荒山,村里很多人不解:“李龙奇在外地经营一家化工厂,他会放下企业回家种树吗?”
果然,村民们在山上看不到李龙奇植树的影子,却发现不断有新的采矿点出现,山林被一片片毁坏。带记者上山的村民说:“我们多次投诉无果,林业管理部门说也不知道是谁挖的,正在查找呢。即使我们扣下运铝矾土的车辆,最终也会被有关部门放行,私挖乱采者始终未得到追究。”
“村民老上访怎么办呢?乡领导说你们走法律途径吧,问题容易解决一些。”魏永善告诉记者,2012年7月,洪上村村民委员会以超范围经营为由,将李龙奇诉至阳城县法院。
林权证疑云
阳城县法院民一庭庭长马谭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李龙奇说原件丢了,只向法院提交了林权证复印件,按照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证据。本着对案件负责的精神,我们到林业局去调取档案资料,复印了林权登记申请表、图纸和承包转包文件。”
“调取这些文件实属不易。”原告代理人梁小军称,“我们陪同法官到林业局去了多次,局长和办事人员之间互相推诿,阻碍调取档案,最后逼得法院开出罚款函才办成,但拿到申请表和图纸后,发现问题更多了。”
记者看到,署名李龙奇的《林权登记申请表》,其填写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而彼时张柏洞和李龙奇之间尚未签订转让协议;村委会、乡政府同意上报审核的时间是2006年11月中旬,时任林业局局长王建平的签字与李龙奇颁证时间同为2009年2月24日。也就是说,这份林权申请资料在林业局放了两年多,局长一签字便马上办出了林权证。
村民们表示,更可怕的是,申请表上的面积为850亩,我们找专门人员测算了一下图纸,发现竟达到2000多亩,位置、四至与承包合同都不相符。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李龙奇在庭审中称对申请表并不知情,表不是他填写的,名字也不是他签的,整个办证过程只在领取林权证的登记表上签过字。
村民的怀疑陡然升级:李龙奇的林权证绝对不可能丢,原件肯定不是850亩,可能是与图纸相符的2000多亩;发证前必须公示30天,而没有经过公示,王建平(县林业局前任局长)就为李龙奇办了林权证。担着这么大的风险,两人是什么关系?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植树造林补偿金还是为了圈占矿产资源?
“我们去找现任林业局长吴国宏,请求撤销李龙奇违法办下的
林权证,但吴局长说,怎么是违法呢,上面有村委会的章,有县长的签字,不能撤。”洪上村村民于是又开始到县里反映,多次要求见县领导,但依然无人纠正。
林管站站长的疑惑
“我清楚,这份申请表是我找人填写的,绘图时我也在旁边。”2013年5月1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白桑乡林管站站长郝润年,一些谜底在这里揭开。
2006年10月,阳城县林业局要在全县范围开展林地
确权登记工作,并限定年底完成,接到任务的郝润年到洪上村了解情况,得知张柏洞承包的林地即将转给李龙奇,就按照当时村干部提供的信息填写了申请表,请林业局技术员手工绘制了图纸。
2007年初,李龙奇补全手续,郝润年才将申请表、图纸及协议书一并上交县林业局,所以出现了时间上的矛盾。
“手工绘制肯定有偏差,那只是一张示意图,面积大了些,2009年初我们又用电脑绘制了一张精确的图纸交到林业局,但李龙奇什么时候拿到的林权证就不清楚了。”
按照相关规定,林业局在受理申请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没有异议后,3个月内予以登记办证。
谈到公告,郝润年摇摇头:“我作为林管站站长都没看到,肯定没有公示,如果办证,两年前的申请资料也必须重新审核,但这些程序都没有走。”
“2008年以来,国家搞
林权改革,要求荒山承包到户,并
确权办证,但现在的情况是,整个白桑乡上报的林权登记申请,林业局只给李龙奇一人办了证。”
说到此,郝润年也颇有些怨气:“就是因为李龙奇这证办得四至不清,与周边发生瓜葛,导致整个洪上村林改都无法进行。”
经过辨认李龙奇的林权证复印件,郝润年确定为2009年国家林改新版林权证,“一个是县林改,一个是国家林改,完全两回事,2009年办证为什么不重新填写申请?那份李龙奇承包林地的精确图纸哪去了?”郝润年有些不解。
洪上村村民告诉记者,时任林业局局长王建平之所以给李龙奇如此办证,是因为两人的妻子是同学或同事关系。对此,记者电话求证了王建平。
王建平答复:“阳城就这么大,有些关系也属正常,但我妻子和李龙奇妻子是什么关系我不知道。”至于为李龙奇办林权证在手续、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王建平一概称“记不清楚了”。
李龙奇办林权证是为了领取国家
林地补偿款,在洪上村,还有这样的说法。5月15日,记者到晋城市林业局了解
林业补贴方面的信息,总工程师杜建莲说,属于国有的生态公益林,每亩每年补贴5元,集体的公益林每亩每年补贴10元,植树造林在规划内的,经过验收合格,每亩一次性补贴300元。
那么李龙奇办林权证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记者多次致电李龙奇,李拒接电话,据知情人透露,当时一家大型水泥厂准备建在侯甲山,如果有证可得到一大笔补偿款,但后来水泥厂另选他址,赚取补偿款的计划落空。
新局长的“尴尬”
2011年下半年,王建平因为年龄到站退休,吴国宏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升任阳城县林业局长。
“现任林业局长吴国宏对老百姓的诉求根本不理睬,有行政不作为之嫌。”5月14日上午,记者到阳城县林业局采访,在门口及院内见到三四位洪上村的村民,他们也在等局长。
“吴局长下乡了。”问明身份,正在吴国宏办公室擦拭沙发的办公室人员王女士告诉记者,山上着了火,已经扑灭,林业局所有的男性员工都在山上。
记者请王女士电话联系吴局长或主管办证的副局长,王女士出去了一会,回来对记者说:“电话打不通,你先走吧,领导回局后让他们联系你。”
记者走下办公楼,遇到一位洪上村村民,他悄悄告诉记者:“你上当了,刚才有人下来给吴局长打电话,被我听到,她说记者来采访林权证的事,躲一躲吧,本来上午9点半林业局开会,吴国宏是必定参加的。”
无奈,记者只好来到阳城县委宣传部,请他们联系协调林业局。
记者向外宣办白主任详细说明准备采访的内容和对象,白主任出去好一会儿,回来告诉记者:已经与吴国宏局长取得联系,他说不便接受采访,都是阳城人,现任怎好对前任说三道四,吴局长的角色很尴尬,理解吧。
阳城县委一位干部对法治周末记者说,现任不否定前任,有错不纠,这是基层党政机关的通病,说到底,就是不负责任。